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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22年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第三期)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6-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公示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4日

序号 案件名称/案由 违法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处罚时间
1

中国*****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350723Y

中国*****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迤资园区迤资一号路、迤资主干路,占用仁和区大龙潭乡混撒拉村*****组集体林地0.6045公顷(9.0675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四川省林业厅关于修订《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林发﹝2017﹞34号)通知。

1、责令于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的罚款175305.88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叁佰零伍元捌角捌分)。

攀仁林罚决字〔2022〕第12 20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