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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月17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月17日)
序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处罚决定书编号 违法实事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时间 备注
1 谭*多购多占政策性住房案  谭* 攀仁综执罚〔2021〕169号 谭*共享受了两套政策性住房,其中一套为房改房,位于东区高峰三村50-**号,建筑面积45㎡,已于2006年出售;另一套为经济适用房,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市大道南段812号19栋1单元10-*号,建筑面积96.87㎡,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130号)第五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130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242项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022年1月12日  
2 方**、廖**多购多占政策性住房案 方**、廖** 攀仁综执罚〔2021〕162号 方**、廖**共享受政策性住房共两套,其中一套为房改房,位于仁和区五十一村441-*号,建筑面积62.75㎡;另一套为经济适用房,位于仁和区攀枝花市大道南段812号35栋2单元1-*号,建筑面积87.64㎡,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130号)第五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130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242项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 罚款人民币
100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2022年1月13日  
3 攀枝花市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领誉三期项目施工中未采取有效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案 攀枝花市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攀仁综执罚〔2021〕133号 攀枝花市光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领誉三期项目施工中裸露的砂石未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覆盖,施工大门处未及时清理,未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7#楼混凝土浇筑作业,噪声较大,未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
一款的相关规定。
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同时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364项“从轻情形;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 罚款人民币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