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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第二期)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农业综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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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5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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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 |
案 由 |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1 |
毛跃翠 |
毛跃翠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草莓案 |
2025年1月9日,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中坝乡中坝村开展草莓抽检,抽取毛跃翠种植的草莓样品3KG,抽样前毛跃翠已经开始销售草莓。经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检测,该批草莓烯酰吗啉残留超标。 |
罚款500元 |
2025.02.18 |
攀仁农罚〔2025〕002号 |
2 |
毛定有 |
毛定有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草莓案 |
2025年1月9日,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到中坝乡中坝村开展草莓抽检,抽取毛定有种植的草莓样品3KG,抽样前毛定有已经开始销售草莓。经攀西无公害农产品监测中心检测,该批草莓烯酰吗啉残留超标。 |
罚款500元 |
2025.02.19 |
攀仁农罚〔2025〕003号 |
3 |
倪荣芬 |
倪荣芬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2024年7月24日销售7710斤芒果给晋江田亿水果批发有限公司,售价1.4元/斤,销售金额10794元。我局于2025年2月10日收到《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晋市监案移〔2025〕126号,倪荣芬销售的芒果噻虫胺残留超标。 |
罚款500元 |
2025.03.24 |
攀仁农罚〔2025〕004号 |
4 |
毛建国 |
毛建国无证驾驶拖拉机案 |
2025年3月14日,毛建国在大龙潭乡干坝子金台子组路段无证驾驶拖拉机。 |
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100元 |
2025.03.14 |
攀仁农简罚〔2025〕005号 |
5 |
蒲 进 |
蒲进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案 |
蒲进于2025年5月7日下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那儒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购买生猪110头,购买金额18万元,委托承运人王天海(桂KV8122)将该批生猪运到攀枝花市米易二次育肥。2025年5月7日开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动物B)到达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绍水镇,用于饲养。蒲进未按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生猪。 |
罚款16000元 |
2025.06.03 |
攀仁农罚〔2025〕006号 |
6 |
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提百万宠物生活馆 |
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提百万宠物生活馆销售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
2025年3月25日,攀枝花市钒钛高新区提百万宠物生活馆通过网络销售猫一只,没有申报检疫,没有开具《动物检疫证明》。 |
罚款200元 |
2025.05.13 |
攀仁农罚〔2025〕007号 |
7 |
郑克华 |
郑克华违法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活动 |
2025年5月13日,郑克华违法在仁和镇立新村河段从事游钓活动,属于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活动。 |
警告 |
2025.05.13 |
攀仁农简罚〔2025〕008号 |
8 |
吴侠华 |
吴侠华违法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活动 |
2025年5月13日,吴侠华违法在仁和镇立新村河段从事游钓活动,属于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活动。 |
警告 |
2025.05.13 |
攀仁农简罚〔2025〕009号 |
9 |
廖学军 |
廖学军违法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活动 |
2025年5月13日,廖学军违法在仁和镇立新村河段从事游钓活动,属于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从事游钓活动。 |
警告 |
2025.05.13 |
攀仁农简罚〔2025〕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