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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关于送达 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果蔬协会等社会团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关于送达
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果蔬协会等社会团体《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机关于2025年4月7日对下列社会团体未参加年度检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下列社会团体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检查。以上事实有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关于未参加2023年年检未进行2023年年报的社会组织名单》等证据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根据下列社会团体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为严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将收缴下列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和印章,请下列社会团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将登记证书(含正本、副本)、印章送交本机关。
下列社会团体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或者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机关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公告。请下列社会团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1292号
邮政编码:617061
联系电话:0812-2902071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4日
具体名单:
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果蔬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李子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天兴周易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阳春肉兔养殖专业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绿圃种养殖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啊喇苍蒲地水果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乌拉集中供水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金龟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塘坝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金台子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新桥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猛粮坪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布德把关河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务子田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干坝子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垭口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葩地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腊东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混撒拉用水者协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啊喇扶贫互助社
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扶贫互助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