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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职责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加工企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涉及的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受兽医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兽药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和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执法;负责兽医实验生物安全、动物诊疗等方面的监督执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畜牧法》等畜牧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辖区内畜牧业依法养殖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对规模养殖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农机事故统一上报,及时通报事故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实施安全检查活动,纠正和处理在农机作业中的违章行为,维护农机作业的正常秩序。负责果树、种子、苗木的行政执法;切实履行对全区种子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职能。农作物种子纠纷投诉调处。调查处理渔事纠纷及渔业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及渔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

审核: 沙万林   责任编辑: 赵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