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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1年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一览表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1-09-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2021年调整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一览表

   别

 整  标  准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42元。

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

一、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

 

 

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超出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机关事业单位

一、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3%。

 

 

二、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0.7元,超出15年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70周岁且不满80岁,增加35元。

 

 

80周岁且不满90岁,增加65元。

 

 

90周岁以上,增加105元。

 

艰苦边远地区(川人发〔2007〕8号)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盐边县),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说明:(一)本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人员)。(二)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年龄、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基本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已确认记载的数据为准,视同缴费年限按职工实际工作年限确定(不含折算工龄),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三)本次调待从2021年1月起执行,1月至6月调整金额单独补发,6月底前发放到位。(四)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月1日及以后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缴费年限暂不执行,待全省统一安排待遇重新计发后,再按照准确的标准予以调整并补发。(五)查询本人养老金调整情况和政策咨询请拨打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081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