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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统一参保登记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受理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5、《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82号)。
二、申报条件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专职人员等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三、申报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表》;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申报提供缴费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授权书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区政务中心社保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区社保局经办人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由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原件退还本人→录入系统并告知个体参保人员去银行办理按月代扣社会保险费手续→次月起生成征收计划,委托银行代扣,扣款成功后计入个人账户,次月起计息。
五、工作时限
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六、收费方式: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0812-12333
政务中心业务前台:0812-2912590、0812-2911210
投诉电话:0812-290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