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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查询和使用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23号)。

二、申报条件

1、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三、申报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所在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

3、所在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参保人员查询并打印个人权益单。

五、工作时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六、收费方式: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区级部门联系电话:(0812)2905196

  投诉受理电话:(0812)29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