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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申请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1.《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16296)

2.《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经办规程的通知》(攀医保〔201620)

二、申报条件

取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资格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三、申报材料

《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申请表》(需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签字盖章)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内持《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申请表》到仁和区医保局办理;

2.审核:经办人员审核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并盖章;

3.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予以批准。

五、工作时限

工作日即时办理

六、收费方式: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仁和区医保局:审核:0812-2911875

投诉监督:0812-290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