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专栏 > 社会保障
市内就医管理—我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内无卡住院申请证明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攀府发〔2001〕32号);
3.《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劳发〔2001〕61号);
4.《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攀办发〔2007〕62号)。
5、《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劳社发〔2007〕55号)。
二、申报条件
我市未及时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因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三、申报材料
身份证原件;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通知单原件一份。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个人或代办人持申报材料到仁和区医保局申请;
2.审核:医保局工作人员审核申报资料;
3.确认:审核合格后出具无卡住院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五、工作时限
工作日即时受理,受理后当即办理。
六、收费方式: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仁和区医保局:0812-2911875、0812-2911772
投诉监督:0812-290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