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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查询和使用—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信息查询(待遇部分)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

二、申报条件

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

三、申报材料

1.参保职工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人社保卡)验证;

2.参保职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验证;

3.参保职工需要书面查询结果或者出具本人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需要书面核查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四、办理程序

1.受理参保职工权益查询事项:

2.经办人员审验相关资料;

3.符合条件的提供查询服务。

五、工作时限

工作日即时受理,受理后当即办理。

六、收费方式: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仁和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812-2906722

投诉监督:0812-291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