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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事项名称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审批

服务对象

取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资格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设定依据

1.《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16296)

2.《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经办规程的通知》(攀医保〔201620)

受理单位

仁和区医保局

申请条件

取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资格且在待遇享受期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申请表》(需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签字盖章)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在工作日内持《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提前开药申请表》到仁和区医保局办理;

2.审核:经办人员审核申请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并盖章;

3.办理: 对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予以批准。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仁和区人社局办公楼402

咨询方式

仁和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812-2911875

监督投诉

0812-333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