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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无社保卡住院申请证明办事指南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1-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无社保卡住院申请证明

服务对象

辖区内参保人员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攀府发【200132号)、《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劳发【200161号)。

受理单位

仁和区医保局

申请条件

未及时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遗失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病住院。

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通知单原件一份。

办理流程

一、申请:个人或代办人持申报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二、审核: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审核申报资料。

三、确认:审核合格后出具无卡住院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无 2、承诺时限:当即办理

办理地点

1、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到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2、仁和区人社局办公楼402室(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3、仁和区人社局办公楼401室(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咨询方式

仁和区医保局咨询电话:0812-2911875

投诉监督

0812-290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