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专栏 > 社会保障
仁和区社保局业务工作流程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1-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单位业务流程
(一)新成立单位参保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局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3、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张
5、领取填写《单位参保登记表》后返回柜台登记处理
(二)缴费基数申保及更改
由单位到柜台领取《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化申报表》进行填报,返回柜台处理;中断缴费人员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三)新增业务直接由柜台人员处理;
(四)在职死亡职工到柜台进行申报,经领导审核后处理。
(五)转移分为转移基金和不转移基金的:转移基金的出具当地社保机构接收证明,办理打单后交由基金财务统一转帐;不转移基金出具当地社保机构接收证明,办理打单直接转移。
(六)退休待遇业务办理
1、办理职工退休待遇审批业务先由申请人填写《退休申请表》,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退休条件及两龄后,在柜台审核计算退休待遇及水平;
2、退休职工死亡退保业务由办理人填写《办理职工死亡
退费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再由工作人员打出死亡退费表,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签章登帐后办理;
3、办理丧葬费业务在每月25日前由申请人填写《领取丧葬费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并由局办公室进行审核后,交财务室审核离退休费发放情况,送领导签字后支付。
二、个人业务流程
(一)个体参保及续保职工补缴业务受理
个体劳动者及其自由职业者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由申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柜台直接申报缴费。如委托他人代理,则需提供参保者以上资料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查询职工个人帐户、退休待遇及政策解答等业务由柜台工作人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