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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 2016 年度社会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11-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人社发〔2016〕316号 
 关于公布 2016 年度社会保险相关参数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5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 2015 年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和《攀枝花市统计局关于 2015 年全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的数据,依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现将2016年度社会保险相关参数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参数
2015 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6205 元;2015 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 60520 元;2015年攀枝花市全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 51999元。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用工缴费工资基数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 2016 年度以上四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均按照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年缴费工资上限为  181560 元(月缴费工资上限为 15130元);年缴费工资下限为 36312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为 3026元)。凡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3026元的,按3026元计算缴费;高于 15130元的,按 15130元计算缴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
2016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年缴费工资上限为  181560 元(月缴费工资上限为 15130元);年缴费工资下限为 48420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为 4035元)。凡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4035元的,按 4035 元计算缴费基数;高于 15130 元的,按15130 元计算缴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2016 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 2015 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50%、60%、70%、80%、90%和100%七个档次自行确定,即年缴费金额分别为4843.2 元、6052.8 元、7262.4元、8474.4 元、9684元、10893.6元和 12105.6 元。
三、缴费基数调整时间 
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及待遇调整均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 7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