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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5-03-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政策问答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哪几类人员能够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攀人社发〔2012〕270号文件规定,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四类人员:即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4、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二、哪些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才能享受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附后。
三、享受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每人每年只能参加和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次年可以申报不同职业(工种)或同职业(工种)的高一等次的培训。
四、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人员类别 | 仅取得培训合格证但未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 培训合格并取得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 ||
四类人员 | 6个月内 实现就业 | 6个月内 未实现就业 | 6个月内 实现就业 | 6个月内 未实现就业 |
80% | 60% | 100% | 80% | |
就业困难人员 | 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按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100%给予补贴。 |
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一)个人申请;(二)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
六、申请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应提供哪些材料?
(一)个人申请补贴应提供的资料
四类人员都需要提供的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农村户口簿、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等。
其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对象凭“就业援助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二)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补贴应提供的资料
除按个人身份申请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培训人员签到花名册、享受补贴人员签字的人员名单、代为申请协议等材料。
七、申请补贴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四类人员经培训合格或培训合格并就业后,可凭借相应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或暂住证颁发地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书面申请培训补贴。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尚未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直接向管理该社区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再由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汇总后报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中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也可采取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的办法,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必须与申请人签订代为申请协议书;代为申请的职业培训机构向举办培训的所在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书面申请。
八、如何拨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一)个人申请划拨程序
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县(区)财政部门(复核)→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就业信息网及服务大厅公示7天无异议→县(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划拨)→申请人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申请者本人。
(二)代为申请的培训机构(上报)→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县(区)财政部门(复核)→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就业信息网及服务大厅公示7天无异议→县(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划拨)→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支付)→申请者本人。
九、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时限有什么规定的?
须在培训结束后一年以内按管理权限向市(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逾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