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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岗位补贴

发布时间:2015-03-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岗位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包括哪些?

    1.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

    2、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如司机、门卫等后勤保障、保洁、绿化以及从事水、电、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维护岗位。

    3、政府投资开发的非营利性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交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劳动保障协管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卫生监督等各类型行政执法协管员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岗位补贴的范围有哪些?

    1、公益性岗位补贴: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巳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2、岗位补贴:除公益性岗位外,备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岗位补贴。

    3.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在本单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的,由提供岗位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岗位补贴。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及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1、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200元标准补贴。

    2、公益性岗位朴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应不超过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围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除首次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岗位朴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