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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需报送的资料及流程

来源:区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6-11-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税务登记

(一)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

【报送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流程】

1)政务中心办理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正副本;

2)国税314办公室核定定额,7个工作日后领取税款核定通知书;

3)政务中心按标准刻制发票专用章;

4)需要领取发票,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专用章至仁和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发售业务。

(二)单位纳税人登记

【报送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税流程】

1.政务中心办理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2.请在办理税务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房产、土地、车辆、财务会计、存款帐号等信息至仁和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3.请按税种鉴定表在征收期内申报缴纳税款;

4.需要领用发票,请先按标准至政务中心刻制发票专用章,然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到仁和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领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