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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需报送的资料及流程
来源:区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6-11-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税务登记
(一)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
【报送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事流程】
(1)政务中心办理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正副本;
(2)国税314办公室核定定额,7个工作日后领取税款核定通知书;
(3)政务中心按标准刻制发票专用章;
(4)需要领取发票,请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专用章至仁和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发售业务。
(二)单位纳税人登记
【报送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税流程】
1.政务中心办理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2.请在办理税务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房产、土地、车辆、财务会计、存款帐号等信息至仁和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3.请按税种鉴定表在征收期内申报缴纳税款;
4.需要领用发票,请先按标准至政务中心刻制发票专用章,然后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票专用章到仁和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领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