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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事项 

发布时间:2009-09-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申办单位或个人向仁和区政务中心消防业务窗口提出书面申报。并按申报表相关表格填写工程消防内部装修设计详细内容,并提供《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单位加盖公章,私人建筑户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装修材料防火性能说明书、装修施工图(图纸+光盘)、电气线路布置图。         

2、上述材料齐备,仁和区公安消防大队正式受理并填发《受理回执书》。

    3、受理后20日内对申报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