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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法定依据

《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的通知》(攀就局[2015]22号)。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有良好的行业信誉和社会声誉;

2、每年可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岗位;

3、具有较强的指导师资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并能按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

4、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三、申报材料

1、攀枝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1份);

2、单位简介(1份) ;

3、见习管理办法(1份);

4、 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1份);

5 、就业见习人员培训计划(1份);

6、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四、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申报材料送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拟认定的见习基地名单在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予取予以公布。

3、受理申请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与见习基地签订《攀枝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五、工作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 无

    六、收费方式: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2)2904310

    投诉受理电话:(0812)290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