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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指南

发布时间:2015-04-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指南

 

 

一、资金使用范围

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贷款贴息、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指导补贴、创业活动补贴等方面的支出。

二、资助和补贴对象

2009 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后 5 年内,在我市范围内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资助和补贴。

三、资金申请及审核拨付管理

各项补贴(资助)资金申请及支付程序为:单位或个人向各县(区)具体承担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并初审,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复审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助)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再由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支付给申请单位或个人。

(一)创业培训补贴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合格后,培训机构可按照规定申请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一类型的创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报,所需资金在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当年内已按规定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了培训补贴的,不再享受此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及申请材料等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职业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攀人社发〔2012270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创业补贴

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评估其创业项目可行性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 8000 /人,所需资金在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符合条件的每名高校毕业生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补贴申报表、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另行制定。

(三)贷款贴息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获得批准后,可向创业项目市就业服务管理局申请贷款贴息。贴息贷款限额、贴息标准、期限及办理程序参照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劳动者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劳社发〔2009114 号)和《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中小企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劳社发〔200983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高校毕业生创业,新增吸纳 2 名以上劳动者就业(须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县(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 2000 元,每增加一名劳动者(须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奖励 500 元,每户企业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 1万元。每名创业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在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报表、创业项目简要概况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证明等复印件,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按合同期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凭证。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制定。

(五)创业指导补贴

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专家、顾问,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项目评估、开业指导、管理咨询、跟踪扶持等项服务的,可给予一定的创业指导补贴。由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专家咨询会对到场的专家每次 4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由专家结对帮扶创业成功的,稳定经营三个月后,用工在 3 人及 3 人以下的,根据项目大小及就业贡献的多少按最高不超过 3000 元的标准对帮扶专家给予补贴。用工在 4 人以上的按 5000 元的标准对帮扶专家给予补贴。所需资金在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创业指导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展创业指导的正式工作方案,高校毕业生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创业项目名称、简要概况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创业专家、顾问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证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参与创业指导的简要概况等。

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081233388743333295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才开发交流中心(08122910192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