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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2-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关于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攀办发[200442号)精神和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子女)入学、转学等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置类别

1、仁和区内偏远乡镇到仁和城区内务工的。

2、区外市内人员到仁和城区(城镇)务工的。

3、市外、省外人员到仁和区城区(城镇)务工的。

以上三类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均属“务工子女”就学安置范围。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置原则

“务工子女”新入学和转学的安置,由区教育局教育科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生源现状,先核定各学校各年级的安置计划,然后按照“就近入学”和“指定入学”相结合的原则统一安置。

三、进城务工人员办理随迁子女就学手续需要的材料

1、父母当事人一方的有效《身份证》(提供原件查验)。

2、《户口簿》(提供原件查验,家长的《身份证》要与《户口簿》相符,家长与学生之间有明确的监护关系)。

 3、仁和区辖区内务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有效《暂住证》(提供原件查验)。

 4、务工地法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提交原件),自主经营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需安置学生的《转学证》或原学校同意转出的《转学联系表》(提交原件查验)。小学一年级新入学时,需提供入学申请;初中一年级新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的相关资料(如《毕业证》或《小学完成证书》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等)。

6、务工人员在户籍地所属乡镇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提供原件查验并登记)。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置学校

由于近年来城区公办学校教学资源极为紧张,学校容量有限,为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凡新到仁和区就读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必须经过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学校入学。

(一)接收“务工子女”就读的学校

1、接收“务工子女”就读的小学有:各乡镇中心学校、西路小学、四十九公里小学、五十一公里小学、仁和镇中心学校。

2、接收“务工子女”就读的初级中学有:各乡镇初级中学、市六中。

3、西路小学、四十九公里小学、五十一公里小学、仁和镇中心学校、前进镇中心学校、东风小学毕业的“务工子女”均安排到市六中就读初一。

(二)“务工子女”在仁和区小学六年级毕业后就读初中学校按以下三种情况办理:

1、在“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后,在本校直接升入初中就读,不需要新办《就学安排通知书》。

2、在“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后,因学生家庭暂住地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在其他学校就读初中时,需要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就学安排通知书》。

3、在独立小学毕业后就读初中,需要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就学安排通知书》。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有关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新入学或从外地转入,需持相关材料在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就学安排通知书》;在仁和区学校就读的“务工子女”需要在区内转学时,需待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并出具《转学联系表》时才能办理转学手续。

仁和区户籍到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转学回户籍地就学的,因仁和城区学校教学资源非常紧张,在“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下,由区教育局教育科核实转学材料后出具《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证明》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六、办理“务工子女”就学安置的时间和地点

为方便群众,统筹安排好“务工子女”就学工作,需要办理“务工子女”入学手续的家长可在八月初带齐所需材料到仁和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登记、审核,824——831(开学前一周)集中安排就读学校领取《就学安排通知书》。请需要办理子女入学手续的进城务工人员及早准备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七、咨询电话

仁和区教育局教育科  15983561198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