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五公开专栏 > 公用事业

仁和区公安消防大队检查辖区内建筑类 文物保护单位

来源:区文广新局     发布时间:2018-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文物督函【2018】1107号)文件精神,仁和区公安消防大队协同仁和区文物管理所对辖区内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2018年9月26日,仁和区公安消防大队协同仁和区文物管理所对辖区内建筑类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田镇大田会议会址、中坝乡西竹(祝)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仁和区公安消防大队对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了:1、灭火器材老化2、管理存在漏洞的意见。建议两处文物保护单位定期检查和更换灭火器材并加强对内部设施的管理。

仁和区文物管理所将继续秉承“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强化消防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确保消防安全。加大力度做好辖区内的文物安全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