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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采保资源 规范管理出效益——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召开煤矿管理工作会

来源:区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09-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依法开采保资源 规范管理出效益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召开煤矿管理工作会

 

201897日,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开采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召开煤矿企业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仁和区15家煤矿企业负责人、分局局长罗洪波、副局长杜啟瑶及执法大队、矿管股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局长曹骞予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及《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国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攀国土资发〔201870号)等最新文件精神,就煤矿企业关心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退还程序进行了解答,并就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矿产资源管理新政策、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煤矿企业一是要树立依法依规生产的意识,科学、合理、合法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山企业内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积极自觉排查梳理矿山行业领域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治安乱点现象,依法享受矿产收益;二是要树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牢牢把握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加强管理,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和整治超层越界、无证采矿等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对矿山及周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发现险情及时组织人员避险撤离,确保安全;三是要树立管理出效益的意识,坚持抓效益和抓安全并重,做好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

会议要求,各矿山企业要严格认真履行采矿权人各项义务,结合矿山建设及时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工作,尽快完成基金建立。要充分认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政策学习,确保填报的信息客观,真实反映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情况和义务履行情况。

 

 

 

 

 

 

 

 

 

 

 

 

 

 

 

 

 

 

 

 

 

 

 

 

 

 

审核: 罗洪波   责任编辑: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