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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依法治区信息第39期10.21
发布时间:2020-12-0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全面依法治区
工作信息
(第39期)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1日
[全面依法治区在行动]
中坝乡创新“四个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区法院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依法治区在行动]
中坝乡创新“四个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一项行动”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创新开展“红马褂•党员先锋行动”,把乡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和所有青壮年党员全部纳入行动,统一穿“美丽中坝”红马褂,亮明身份,坚守岗位,凝聚合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工作优势。
(二)“一支队伍”强化应急救援能力。从各村身体健康、常年在家、反应迅速、年富力强,且充分熟悉本村地形山形、林区林情、道路交通的党员干部、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等群体中甄选队员,组建中坝乡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除参与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外,同时还负责防汛减灾、抗震救灾、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
(三)“一种模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新建立“政府+企业+群众”模式,乡政府加大投入购置垃圾桶、垃圾车等硬件,将垃圾投放点由原来的35个增加到200个,垃圾桶由原来的37个增加到400个,投放垃圾平均距离由500米缩短至不到200米;指导村组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群众按照自治协商5元/人•月的标准自筹垃圾清运费购买清运服务,企业负责清运垃圾。
(四)“一次调整”提升群众思想觉悟。针对全乡车辆较多、公路坡多弯急实际情况,联合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等单位,在进入中坝乡的主干道上建立一个警保联动一级劝导站,在4个村分别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服务分点,定期联合开展交通劝导,壮大声势,提高大家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的约束作用,制止吃喝浪费、跟风攀比之风,开展感恩奋进教育,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区法院多措并举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针对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的案件,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依法限制其购买机票、高铁票或其他高消费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通过公共场合大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曝光等形式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2020年以来,区法院累计对自然人1348人次、法人代表314人次限制高消费,累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9人次。
(二)正向引导社会信用修复。针对因纳入失信或被限制消费而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通过释法明理,积极引导他们主动履行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对于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的被执行人,及时为其解除限制高消费并屏蔽其失信信息,帮助其第一时间修复社会信用。今年以来,区法院共解除1066人次限制高消费,为14名自然人和3家法人机构屏蔽失信信息,相关履行标的额为265万余元。
(三)织密社会信用体系网络。紧抓失信被执行人数据收集、信息共享等工作,在政法专网、电子政务网及金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站对机动车辆、不动产、银行存款、公积金等线上查控,实现失信信息的共享及联合惩戒;协助区级各部门对党员、发展对象、考察对象、推荐对象等进行失信情况查询及执行案件情况查询。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对800余名发展对象进行失信查询,共甄别出2名失信被执行人,查找出7名被查询人在区法院有尚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充分发挥区法院的信用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