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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诽谤他人,同样构成违法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1-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科右前旗公安局古迹派出所民警接到薛某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里辱骂自己,语言非常难听,希望民警介入。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先通过薛某掌握了详细的证据,随即又将违法嫌疑人李某口头传唤至古迹派出所办案区进行调查。调查中,李某表示,因为生活不顺利,以前就对薛某心怀不满,再加上心里“憋气”,便通过微信里的“金山村信息群”公然辱骂薛某40分钟。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例,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