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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第一期)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为什么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总有一些标志性事件凝结着理论创新的成果、昭示着实践前进的方向,成为一个民族发展、国家进步的里程碑。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并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回望中国共产党风云激荡、波澜壮阔的百年历程,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是顺应时代要求产生并指引着实践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在这个伟大的时代应运而生、顺势而成的,是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领域把握时代脉搏、顺应时代潮流、回答时代之问、引领时代前进的重大战略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要求产生的。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正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创立并不断丰富发展,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和“魂”,奠定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共同思想基础,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没有法治的强盛,就没有民族的复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须臾不可离,党的二十大明确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提供了行动指南,必将引领新时代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谱写出新的壮丽篇章。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产生的。人类文明的历史沧桑、兴衰交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一个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1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了这一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代同频共振,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夯实中国之治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提供了科学指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运用法治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时代要求产生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执政党,领导着一个有14亿多人口的大国。但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存在的积弊严重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更好把9800多万名党员、14亿多人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实现长期执政?这是我们党必须回答好、解决好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敏锐的战略眼光,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深刻转变的同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创造性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探索出了一条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我们党在法治领域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为我们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基业长青指明了前进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要求产生的。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面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深刻变革、国际上日益激烈的制度规则竞争,习近平总书记以和平发展大时代的宏阔视野、全球治理大格局中的历史担当,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把握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形势任务,对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作出部署,为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加快涉外法治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强大思想武器,为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创立者。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立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作出了决定性贡献。这一思想的创立和发展,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实现新飞跃。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将拥有更加坚实、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2、如何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当今时代最鲜活、最具原创性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忠诚信奉、坚定实践、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这一理论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历史起源、发展规律等根本问题,科学阐明了法与阶级和阶级斗争、法与国家和政权、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等的内在关系,把对法的认识第一次真正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之上,在人类法治思想史上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就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认识世界、把握规律、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并将其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紧密结合探索总结,不断取得理论新发展、开辟思想新境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理论,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作出重大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顺应党心民心和时代要求,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集成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贡献,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从《共产党宣言》发表到今天,170多年过去了,人类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马克思主义所阐述的一般原理整个来说仍然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关于法的基本理论仍然是适用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原理来分析当代中国法治实践,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和规律,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处处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芒。这一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理论起点、逻辑起点、价值起点,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应对化解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矛盾问题,并不断在实践基础上推动理论创新,进而引导新的实践发展,为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树立了光辉典范。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恩格斯指出,我们的理论思维“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在这一伟大社会变革中孕育发展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矛盾运动的复杂规律,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丰富实践紧密结合,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基本问题,作出一系列重大创新发展,展现出强大的真理穿透力、思想感召力和实践引领力。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发展路径,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性飞跃、创造性升华。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这一思想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进行了新的、全面的、系统的、深刻的理论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的法治概念、判断、范畴、理论,论述了很多过去没有论述过的重大命题,讲清了很多过去没有讲清的理论难题,深刻回答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涉及、我们的前人未曾遇到、西方法治理论无法解决的许多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原创性的思想体系,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性认识集大成的思想体系,是指引我们党在21世纪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创性的思想体系。

一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就是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的后继者们不断根据时代、实践、认识发展而发展的历史,是不断吸收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丰富自己的历史。习近平法治思想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正在谱写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华章。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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