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新闻动态 > 仁和动态 > 仁和要闻

四川发布第二号总林长令: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来源:这里仁和     发布时间:2023-03-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是林草资源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任务。当前,四川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受持续干旱天气影响,2月以来,四川部分地区森林草原火灾诱因增加,川西高原、攀西地区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持续保持高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严峻。

  经四川省总林长签发,省林长制办公室3月17日发布四川省第二号总林长令——《关于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督促各级林长和各级各部门加强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优化完善责任网格方面,总林长令明确,完善“省、市、县、乡、村、监管员、护林护草员”网格,实现行政界线清晰、图表册可查询。在此基础上,各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巡林督查,重要时间节点和时段要加密巡林频次,实行绩效考核和监督问责,确保巡山护林护草责任落实到位。

  火灾隐患管控方面,总林长令要求系统整治火灾隐患,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多措并举清除林牧区可燃物、管住用火行为,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同时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值守,采取实名登记、扫防火码、通行管控等措施,严禁违规携带火源进山入林。

  防灭火能力建设方面,总林长令强调要有计划分阶段推进生物隔离带、防火道路、蓄水池、瞭望塔等基础设施建设,备齐配强消防水车、水泵等以水灭火装备,建强打防结合的火情早期处理队伍,确保安全高效扑救火情火灾。

  督导机制落实方面,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督导检查,落实监管制度,通过提示、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

  此外,总林长令还对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宣讲队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防火意识。

审核: 刘子东   责任编辑: 王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