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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有你!有我!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来源:这里仁和     发布时间:2023-03-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按车行方向顺向停放。

  二、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规范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泊位内,车头朝向道路边沿线停放。

  三、禁止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内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

  四、任何单位(个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得擅自私划停车位、设置地锁等停车设施。

  五、居民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内,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六、行人横过道路走人行横道线或地下通道、天桥等过街设施,有红绿灯的路口需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随意横穿道路。

  七、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时,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非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骑行,非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以及在人行道停车位停放时,驾驶人需下车推行。

  八、驾乘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二轮电动车戴安全头盔。

  九、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二轮电动车在红绿灯路口等待绿灯时,将车辆停放在停止线以内。行驶过程中禁止压实线进行变道。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以实际行动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攀枝花市仁和区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