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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仁和这宗国有储备土地使用权出租

来源:这里仁和     发布时间:2024-12-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受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委托,根据有关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将以下1宗国有储备土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竞租方式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参加竞租。

  (二)本次招租公告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止。竞租人可于公告期内,携以下资料到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报名。

  1.企业法人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若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提交资料,须另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确认。

  2.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标的有竞租条件的,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4.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当天以现金方式缴纳。竞租人中标后,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视竞租结果,多退少补;未中标者,现场将保证金退还。

  (三)若公告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租赁方提交申请,则按公告的承租价确定租赁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租赁方申请,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公告的承租价的原则最终确定租赁方;为方便竞价,本次竞标按标的年租金进行。

  1.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逾期不再收取保证金,并视为意向竞租人放弃竞租。

  2.竞价时间:2024年12月12日10时10分。

  3.竞价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

  4.竞价以公示的租赁底价为准,由竞租人填写报价,若有需要,以上一轮最高报价为底价,由竞租人再次填写报价;竞价最多不超过3轮。

  5.意向竞租人竞得上述国有储备土地使用权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租赁协议。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协议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该土地再另行公开招租。

  三、特别注意事项

  (一)竞得人须缴纳土地2年租金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方须在签订租赁协议后15日内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缴清后本宗地按现状交付使用。

  (二)承租人如需在承租土地上新增搭建建(构)筑物须报经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同意;竞租人未经租赁方同意严禁向租赁土地内弃土(渣)。

  (三)上述地块为国有储备用地,在租赁期内有提前收回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承租人须清楚明白租用上述土地需承担无偿被收回土地的风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在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规划、开发等建设需要,承租人须根据相关要求,无条件拆除及搬迁租赁储备土地地上建(构)筑物、地上附作物,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无偿收回土地,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若未按要求完成搬迁交地的,则视为放弃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可组织相关清场工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承租人需严格按照上述宗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承租的土地转租、分租,或转让、转借他人、调换使用;不得利用承租的土地从事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环境等),如有违反,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没收地上物,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六)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完成本协议约定储备土地道路开口及水电接入等手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承租方在土地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工伤事故、建筑材料费、对外债权债务以及任何第三人在租赁土地上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以及租赁土地上房屋内或彩钢棚内的人身、财产安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人概不负责。

  (七)为加强储备土地管理,承租人须对火B06地块剩余约163亩土地进行管护,管护内容主要包含宗地内垃圾清理、安全管护、防火、违规占用储备土地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八)人行道开口需报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涉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项目建设不得破坏现有绿化景观,如因建设确需临时占用,须事先明确恢复方案,并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按期实施;拟租赁地块东西两侧道路人行道位置铺设有燃气管道,承租方在后续开发运营过程中须做好避让和保护,因开设路口、搭建临时构建筑物等需要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须提前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备,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燃气企业现场确认,并制定保护方案后方能实施,因处理前述事项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招租不组织进行实地查看,意向竞租人可提前联系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相关人员,自行进行查看、了解。报名参与竞租即表明意向竞租人承认招租土地的现场状况,并对本次公开招租公开的一切资料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如因情况不清造成相应后果的,责任由意向竞租人承担。

  (二)本次租赁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联系方式。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街216号)。联系人:谢帆;联系电话:0812-2900515,18215751532。

  招租储备土地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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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12月9日

审核: 刘子东   责任编辑: 王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