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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立法前期任务完成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11-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赞成29票”“通过”……在11月3日举行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到会的2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这标志着我市圆满完成了《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立法前期任务。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省委部署、省人大安排和市委要求,高质量推动《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立法工作,我市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 上”的指导思想贯穿始终。作为我市地方立法机关的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立法主体作用,在市政府全力以赴完成起草工作后,两次举行会议, 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围绕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中,结合我市实际,将“计划烧 除、野外用火委托审批办法”等好的经验做法纳入条例(草案),突显了地方特色,增强了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审议通过的《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包括总则、森林草原防灭火职责、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灾后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分 为七章共50条。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规定,将条例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记者 刘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