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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831,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33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文权、刘天华、张波、罗雪明、严,区政府办主任邓杰,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左雪冬请年休假,副区长黄慧因私请假,副区长岳洪外出挂职,区人民武装部政委敖文钧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副主任张金华,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国务院工作规则,传达市委市政府重要精神

会议认为:在新形势下要,作为政府的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监督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落实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工作纪律、廉政和作风建设,作为地方政府要始终遵循国务院工作规则,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进行梳理完善。

会议要求:要坚定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经济发展目标不动摇,全力保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全会精神,坚持市委“一二三四”工作目标不动摇,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围绕全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对标找差距、找问题、找方法,突出工业强区重点,稳步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工业发展和康养相互支撑。抓好企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工作,紧盯产业链招商、现代农业招商、康养产业招商。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全面迎检工作。

二、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近期工作

会议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扫黑除恶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严格按照层层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分管领导要对部门加强指导,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的村霸、乡霸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摸底调查。全力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完善迎检资料、营造宣传氛围。

三、审议区质监分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四、审议区发改局《关于审议确定联通街风貌打造项目增量投资事宜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五、审议区发改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

六、审议区统计局《关于审议解决仁和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安排2018年经费预算,2019年和2020年经费分别编入当年年初预算。

七、审议区住建局《关于审议<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八、审议区住建局《关于审议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推动仁和区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请刘文权、刘天华同志再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问题清单,按照“积极回应、实事求是”的原则再进行梳理。

九、审议区住建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火车南站“商贸”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抓紧实施。

十、审议区土储中心《关于审议原攀昆联合带钢厂6户按协议签订进行货币化安置补偿》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将原攀昆联合带钢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内6户具有居住证的住户按2015年已签订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十一、审议区服务业发展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度文化旅游节庆工作计划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芒果音乐节经费含在方案经费预算中。各项活动主要由乡镇、部门举办,区级主办的活动一定要突出重点,每年要在年初进行研究安排。

十二、审议教体局《关于审议表扬区级模范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先进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区教体局和区人社局根据国务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区级贯彻落实意见。奖励标准参照市级和其他县(区),保持相对一致性并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三、审议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认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工作要求,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环境、提升民众文明素养的有效途径,更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改善我区城乡道路交通环境,构建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议定:同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四、审议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相关部门按照市级统一要求抓好反馈意见修改。

十五、审议区环保局《关于审议解决平地镇有色金属采选厂尾矿渣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土壤污染详查经费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环保局抓紧组织实施,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

十六、审议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明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分工作任务并解决相关经费事宜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区环保局抓紧时间组织完成普查工作。

十七、审议区扶贫移民局《关于审议落实省委第九巡视反馈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沉陷区安置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照分批推进的原则,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

 

 参加会议人员:区纪委刘锋波,区委政法委罗兴富,区委宣传部张丹,区委编办张国静,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明涛,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邓杰,区质监分局许必蓉,区经信局路勇,区服务业发展局何松林、曾良秀,区市场监管局张先学、李威敬,区农牧局朱革、谢本平,区发改局吴江华,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城管局冯刚,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廖洪波,区财政局袁艳,区统计局李发国,区住建局胡定春,区投促局黄朝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刘述清,区土储中心付亚宁,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谢才刚,区旅游局李利友,区文广新局曾绍奎,区人社局赖淼波,区交通运输局熊锐,区安监局李中华,区环保局王晓峰,区煤管局海维洋,区扶贫移民局唐光辉,仁和镇高鹏,前进镇冉镇华、吴志敏,太平乡李志洪。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区质监分局,区经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牧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仁和城市发展建设集团,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投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区土储中心,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煤管局,区扶贫移民局,仁和镇,前进镇,太平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910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