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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十二届第30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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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8日,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30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文权、刘天华、张波、罗雪明、左雪冬、严曌、黄慧,区政府办主任邓杰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莫萃芳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岳洪外出挂职,区人民武装部政委敖文钧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副主任张金华,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区总工会李林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审议区人社局《关于审议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经费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具体金额以采购价格为准。
二、审议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明确公安信息化建设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公安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现在现代化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仁和区社会治理的短板。要结合区域治安防控现状、应急指挥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实际,整合信息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请刘文权同志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审议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委 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实施意见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进出口监管职责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审议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创建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
五、审议区住建局《关于审议仁和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区住建局认真核实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政策依据进行实施,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六、审议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解决2018年全区各级打私队伍专项工作经费的请示》
会议认为:打击私挖盗采工作十分有必要。当前,受非法利益的驱动,私挖盗采煤炭资源活动频发,形势严峻,须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生产环境。
会议议定:同意。必须规范使用打私队伍专项工作经费,强化资金使用检查。要进一步研究整合资源,切实组织好打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私挖盗采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作用。
七、审议区投促局《关于审议攀枝花智能专汽及新能源汽车部件产业园补充协议二的请示》
会议认为:该项目企业不仅具备良好的生产工艺水平,还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是仁和区工业发展的重要项目,也对推进富邦重整有利。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请区投促局、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按照会议意见,认真分析,修改完善协议内容。
八、审议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关于审议预安排资金支付2018年商行贷款利息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区财政局安排资金支付贷款利息。请南山园区管委会专题研究提出方案,加快推进白云铸造破产重整,清退和起诉类似不良企业,盘活土地资源。
九、审议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解决仁和桥拆除重建资金的请示》
会议认为: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历程,“城市记忆”成为了历史象征,既是城市所属的财富,也是人类社会的财富。仁和桥是“仁和记忆”的一部分,因9.19造成主要构件存在严重缺损,危及桥梁安全,在加快仁和桥拆除重建的同时要保留原有桥梁景观效果。
会议议定:同意。按照方案一(桥宽12米)加快仁和桥拆除重建工作。请刘天华同志牵头,组织区住建、规划部门与市级部门沟通协调,按照满足灾后重建需要调整规划设计。
十、审议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的请示》
会议认为: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发展“康养+”的基础支撑,对助推仁和区产业转型有重要作用。
会议议定:同意。全力以赴做好提升改造,积极争取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项目。
十一、审议区脱贫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整改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2017年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请区政府各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省、市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请罗雪明同志牵头区扶贫移民局针对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加强督促督查,做细各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十二、审议区扶贫移民局《关于审议煤炭采空区花山安置点二期安置房相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请区移民牵头,实事求是,及时制定完善安置方案。花山安置点由太平乡政府认真梳理项目建设情况,切实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发动群众利用好安置房。要进一步核实清楚垫付资金信息,依法依规办理。
十三、审议区扶贫移民局《关于审议解决煤炭采空区危房户过渡费和防汛应急资金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过渡费要及时发放。应急物资和资金由区上统一调度安排。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政策、资金支持,采空区移民安置费优先解决实际困难危房户,保障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加会议人员:区委组织部自碧宏,区人社局赖淼波,区财政局兰敏,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晏渝,区发改局吴江华,区市场监管局张先学,区质监分局许必蓉,区农牧局倪国华,区粮食局陈贵川,区经信局路勇,区住建局胡定春,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杜啟瑶,区投促局滕繁荣,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尹平,区审计局赵朝良,区交通运输局熊锐,区城管局冯刚,区脱贫办、区扶贫移民局唐光辉,区档案局王淑云,区煤管局海维洋,仁和镇高鹏,前进镇吴志敏,务本乡冉镇华,太平乡陈彬。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礎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农牧局,区粮食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投促局,区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区审计局,区交通局,仁和镇,前进镇,务本乡,太平乡,城管局,区脱贫办,区扶贫移民局,区档案局,区煤管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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