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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5-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十二届第27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26

 

 

2018326,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文权、刘天华、罗雪明、左雪冬、严曌、黄慧,区人民武装部政委敖文钧,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岳洪外出挂职, 副区长张波、政府办主任邓杰公务外出。区监察委副主任何汝贵,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副主任张金华,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传达《四川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四川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认为:经济责任、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风险较大,做好这两项工作意义重大,“两个清单”为区政府规范履职尽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将会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区政府班子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吃透精神。要认清红线,将风险清单作为标尺,做到依法行政。各班子成员、各政府组成部门和各乡镇的负责人要压实责任,履职尽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能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二、学习传达《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

会议认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两个管理办法是纠正“四风”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反映出一个地方作风建设水平,必须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学习领会,掌握相关规定。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绝不能出现违规用车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尽快研究提出我区办公用房重建事宜,提出具体办法。建设资金要纳入预算。

三、专题研究第一季度信访维稳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维稳办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维稳工作汇报,各位副区长通报了相关情况

会议认为:2017年信访维稳工作积极主动抓在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既定的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要随时绷紧信访维稳工作的弦,不能麻痹大意。要下大功夫做好维稳和积案化解,减少存量。同时,要提高工作质量,避免大量新的不稳定情况的产生。要对维稳案件慎重定性,属于工程纠纷的不宜定性为欠薪案件。

四、专题研究第一季度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对情况报告中的内容要进一步完善,问题分析要准确。关于大田镇污水处理问题,要及时向市环保局、市城管局沟通,刘文权副区长要督促区城管局向市城管局对接,必须按节点推进。关于园区污水处理问题,请发改局、财政局与市级部门做好对接。

五、专题研究第一季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季度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食品药品安全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非常重要,务必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学校食堂、建筑工地是薄弱环节,点多面广,形式较为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会议要求:必须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大抽检力度,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完成任务。

六、专题研究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听取了区扶贫移民局关于第一季度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仁和区脱贫攻坚工作有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显著,工作亮点要认真总结。特别是在产业扶持、贫困户房屋建设等方面工作,投入力度较大。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今年是决战之年,必须挡挂图作战,干部队伍要沉下去并长期坚持。易地扶贫搬迁3月底必须全部开工,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要做到长期与短期相结合,做细各项工作,将时间节点往前提。

七、审议区发改局《关于审议<2017年度“三抓”工作表彰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优化方案,报常委会审议。

八、审议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明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问题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市政府规定执行。财政局做好前期资金筹集工作。根据其他区县执行的情况确定具体执行的时间和方案。

九、审议区工商联《关于审议<仁和区非公经济先进集体建议名单>》和《仁和区非公经济表扬奖励大会建议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优化方案,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审议区服务业发展局《关于审议“仁和味道”美食文化季评选结果及相关事宜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

十一、审议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审议攀枝花市荣鑫油漆有限责任公司征收补偿方案及协议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会后征求张波副区长及经信局意见,并报花管委同意后启动征收工作。

十二、审议区土地储备中心、大河中路街办《关于审议明确老黑地经济适用房价格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土地储备中心、大河中路街办做好后续工作和解释工作。

十三、审议区科知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工作方案〉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

    十四、审议区住建知局《关于审议波尔卡城邦项目产权证办理相关问题处置意见的请示》

会议议定:原则同意。会后请刘天华、魏国民同志牵头研究,核清相关资产,依法处置幼儿园资产。同意分步实施办理产权证,请财政局筹集资金。

 

参加会议人员:区委宣传部祝刚,区委政法委张建新,区委群工局刘胜英,区发改局吴江华,区科知局唐勇,区经信局郭建,区民政局王春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赖淼波,区住建局李梅,区文广新局曾绍奎,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市场监管局张先学,区移民局唐光辉,大河中路街办饶仁寿,区工商联王坤全,区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晏渝,区地税局马洪祥,区国税局唐云,区煤管局海维洋,区土储中心陈清春,区服务业发展局何松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区委区政府接待办雷咏梅,仁和镇高鹏。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监察委,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群工局,区发改局,区科知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区住建局,区文广新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移民局,大河中路街办,区工商联,区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煤管局,区土储中心,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仁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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