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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25,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5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张波、罗雪明、左雪冬、黄慧,区政府办主任邓杰、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严曌因公请假,区人民武装部政委敖文钧因私请假,副区长岳洪外出挂职。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委副主任何汝贵,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徐丹,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仁和区2018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敲响警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要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强化责任监督,不仅要管好业务更要抓好安全生产,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一是请安监局和煤管局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认真分解到行业部门、重点乡镇,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二是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全年工作,近期,挂包煤矿的领导要到煤矿开展安全检查,各分管口要对分管领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四是请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做好春节期间主城区内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取得居民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市政府的禁令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五是向区委常委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2018年工作要点〉的请示》。进一步对照市政府工作要点进行完善。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府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度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的请示》。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办法 >的请示》。会议议定:被市级及以上机关认定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区级责任单位、所属乡镇取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奖励额按目标奖励基数下浮20%30%核算。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仁和区2018年度重大任务目标 >的请示》。会议议定:请各分管领导再核实各分管口的项目。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抓项目考核实施方案>的请示》。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项目竞进拉练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项目竞进拉练中取得成效的项目,在年度争先进位考核中给该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加分,部门不参与此项加分。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2018年交叉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增加一些部门参与交叉测评。二是以班子测评对象为主,班子成员不够的部门加上中层干部。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区级部门争取资金考核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对未下达资金争取任务的部门考核,争取资金50—100万元的得分调整为1分,其他相应的考核分进行调整。二是考核办法中的第九条,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改为本办法由区目督办、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局《关于审议〈仁和区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分解预安排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预安排中取消确保目标,把力争目标作为工作目标。二是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积极主动向市领导、市级各部门做好沟通汇报,结合我区实际相下达目标任务。请建华副区长和发改局将方案修改完善后报送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局《关于审议〈仁和区三抓工作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请各分管领导抓紧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仁和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加快开展仁和老桥修缮工作。二是做好相应的资金概算,列出项目清单,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支持,打造道路交通网。三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要分设农村和城市两部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投促局《关于审议〈仁和区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项目再

梳理,一个项目原则上明确一位责任领导。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经信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工业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请示。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五、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农牧局《关于审议〈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意见〉的请示》。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六、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农牧局《关于审议〈仁和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要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大势所趋,关键要摸清底数,先做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七、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归还攀枝花市棚改项目一期仁和安置点借款本金的请示》。会议议定:请建华副区长和财政筹集资金及时还款,整个棚改资金还款时间要尽早与财政局沟通。

参加会议人员:区安监局李中华,区发改局吴江华,区投促局黄朝伟,区农牧局朱革,区经信局路勇,区服务业发展局何松林,区住建局毛云飞,区开发中心谢才刚,区土储中心陈清春,前进镇吴志敏,仁和镇高鹏,总发乡杨应军,区南管委尹平,区煤管局海维洋,区法制办吴平海,区林业局车东峻,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杜瑶,区档案局王淑云,区财政局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