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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1130,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张波、罗雪明、左雪冬、严,区政府办主任邓杰,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萍,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因公请假,副区长岳洪常州挂职。区监察局局长何汝贵,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徐丹,区财政局副局长袁艳,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罗德鑫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仁和区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人社、移民按照区移民安置政策和社保相关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在1220日之前,应保尽保。区财政筹集2017年报件土地所需的社保安置资金。同时,督促攀大高速、成昆铁路、站前基础设施三大项目业主抓紧补充社保资金缺口。

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陈继春同志任职的请示》《关于审议黄慧同志任职的请示》。会议议定:黄慧同志的任职请示抓紧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拟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请示》。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局《关于审议<仁和区2017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及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预安排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请区政府涉及一、二、三产的分管领导和部门尽快研究2018年产业指标支撑项目,近期将组织专题讨论。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关于审议安排攀枝花汽车运输总公司经济适用房区级补助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照市政府2016年第77期会议纪要要求办理。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投促局《关于审议攀枝花智能专汽及新能源汽车部件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投促局、南管委细化完善项目投资协议,并征求区委相关领导的意见。

七、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城管局《关于审议<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认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属于当前行政机构改革的重要工作,仁和区作为下一步城市拓展区,强化城市管理十分有必要,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配齐执法力量,提升城市管理质效。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管局《关于审议“花街、花道”项目建设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城管局与市城管局沟通对接后,再确定各路段行道树及绿化种植树种。

十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渡仁西线人行道和景观改造工程一期工程变更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四花”建设工作要求,在前期改造满足人行道通行需求的情况下,新增花街景观建设内容。二是为满足花街建设要求和与河道四期景观保持一致,新增沿线供水管道、弱电、天网的改造内容。三是由于供水管道、弱电、天网改造分属专业机构管理,需通过其验收才能投入使用,且施工专业性强,同意由区住建局牵头成立价格谈判小组对价格进行竞争性磋商确定。对花街景观内容进行单独立项,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确定施工单位。

十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

十三、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请示》。

十四、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请示》。会议要求:强化空气质量监管,环保、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降低城市扬尘。近期,由张波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和涉及运输的企业研究道路抛洒的问题,规范使用运渣车。城管、交警等部门要严格执法,重点查处渣土、砂石违法违规运输。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李江、汤国英、吴天龙,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段守凤,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区发改局吴江华,区经信局路勇,区统计局李发国,区服务业发展局彭兴荣,区住建局胡定春,区地税局付勇,区投促局滕繁荣、杨智文,南管委尹平,区安监局李中华,区环保局王晓峰,区城管局冯刚,区委编办张国静,区法制办吴平海,区审计局赵朝良,区林业局包蕾,区农牧局朱革。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人社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统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住建局,区地税局,区投促局,南管委,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委编办,区审计局,区林业局,区农牧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