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信息

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1115,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1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罗雪明、左雪冬,区政府党组成员严,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游明甫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张波因公请假,副区长岳洪外出挂职。区监察局局长何汝贵,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副主任张金华,区财政局党总支副书记邓雪芹,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扶贫移民局《关于审议〈乌东德水电站仁和区移民安置实施阶段单项工程采取总承包方式实施工作〉的请示》。会议议定:乌东德水电站建设是一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同意采取总承包方式实施。请罗雪明同志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根据省、市移民局相关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加快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相关工程的进度,确保工程项目在任务时间内顺利完成。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关于审议普达BT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请示》。会议议定:普达项目建设已进入关键期,要全力支持企业加快项目开发,把普达连片打造成为优质的康养品牌。请城乡建设开发中心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项目建设质量。

三、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邓杰、岳洪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土储中心《关于审议攀枝花市华钢工贸有限公司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协议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原则同意征收方案及协议,根据会议意见将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资金进入监管账户,把相关法律关系厘清及信访问题解决后才能支付。三是要注意评估公司选择,确保征收方案和程序严格合法。四是区粮食局负责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认定和信访维稳处置,加快工作进度,补偿主体以法律认定为准。

五、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调整仁和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请示》。会议认为:棚改项目是国家的民生工程,目的是改造有安全隐患、无配套设施的老旧居住区,应与仁和发展相结合,与重点项目相结合。会议议定:由大河中路街办再次征求居民意见,梳理核查,摸底棚改范围,加大棚改力度。请刘天华同志牵头,区住建局、大河中路街办配合完成此次棚改工作。

六、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香榭丽都项目借款资金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该项工作涉及的资金量大,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程序,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推进。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项目监管水平和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区住建局《关于审议<攀枝花背街小巷机械化施工处家属区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的请示》。会议议定:该项目是民生工程,时间紧,请区住建局继续力争市级补助资金,区财政筹集垫资部分资金,大河中路街办做好居民自筹部分工作,确保工程尽快推进按时完成。

八、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请示。

九、会议听取了110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社会关注度高,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为契机,加强基础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会议要求:一是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执法,加强监管,通过执法达到教育其他经营者的目的。二是区农牧局作为农产品前端的监测基础,要强化生产经营用药监管,增强业主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保障。

十、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认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直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十九大报告中也体现了从严治党,十九大以后全面从严治党还将进一步加强,“两条例一准则”是党内重要的法规,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根本遵循。会议要求:政府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是要廉洁自律,守纪律守规矩,要以上率下,进一步改进作风,二是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十一、会议组织学习了《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会议认为: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今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较好,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隐患和短板进一步改进。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来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细则,把安全生产抓实、抓细、抓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推动经济社会的顺利推动。

十二、会议组织学习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会议认为:十九大后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阳光康养品牌的打造,仁和的生态文明建设愈发受到关注。区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管好分管领域的环保工作,做到每季度有研究,每年有汇报,更加自觉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李江,区扶贫移民局唐光辉、江元军,区发改局康冬,区交通运输局熊锐,区水务局陈启华,区农牧局朱革,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谢才刚,区财政局邓雪芹,区法制办吴平海,区土储中心陈清春,区粮食局陈贵川,区司法局杜焕青,区住建局胡定春、李梅,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杜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杨艳辉,区城管局杨丹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区市场监管局邓攀,区安监局周楠,区环保局王晓峰,大河中路街办饶仁寿,大龙潭乡欧炳洪。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人社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法制办,区土储中心,区粮食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大河中路街办,大龙潭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