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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102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岳洪、张波、罗雪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左雪冬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局长何汝贵,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徐丹,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认为:宗教工作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要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依法规范管理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打击和整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尊重和保护群众信教自由权利。倡导文明敬香活动。

二、会议听取了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打硬仗,查找问题整改不推诿,迎接环保督查工作取得了成绩,也解决了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许多事情。会议要求:一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完善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二是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和环保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三是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噪音、抛洒、扬尘等环保突出问题要加强整治,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四是加强宣传,营造绿色发展氛围,推动生态文明长效机制建立。五是向区委常委会报告情况。

三、会议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持续用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弃土场、炸药厂、水库、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督促检查,弥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强的短板。相关部门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推动煤矿生产。三是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完善汇报材料,请张波同志把关后向区委常委会报告。

四、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严同志任职的请示》《关于审议肖礼贤同志任职的请示》。会议议定:严同志的任职请示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四号地块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一期〈招标文件〉和〈PPP项目协议(草案)〉的请示》。会议议定: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由段建华常务副区长审查后按程序抓紧推进,加快项目进度。工程“超概”问题由区发改局根据新的情况变化和市级相关要求提出项目管理办法修改意见,报区政府研究。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工商联《关于审议<仁和区评选表扬非公经济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方案>的请示》。会议认为:非公经济给仁和区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评选表扬非公经济先进集体和个人对营造发展氛围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议定:一是“仁和区十佳民营企业”评选要兼顾一、二、三产业,要把带动能力好、形象好、具有发展空间、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的企业评选出来,名额不超过十户,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二是奖励方式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组成。荣获“仁和区十佳民营企业”“纳税先进民营企业”“守法诚信企业”称号的先进集体,分别按照按10万元/户、5万元/户、2万元/户进行奖励;荣获“光彩之星”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不给予奖金奖励,可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请区工商联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仁和区解决老农保遗留问题的事实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人社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细致考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八、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民宗局《关于审议参照执行彝族年休假政策待遇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审议解决煤炭采空区已办理完搬迁安置手续的27户危房户搬迁安置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原则同意由区财政解决已签订协议并已办理完手续的27户危房户的搬迁安置资金。二是要多渠道反映问题,积极向省、市争取政策支持解决搬迁安置资金。三是在政策未明确之前,先暂缓安置协议的签定,暂缓搬迁安置工作。

 

参加会议人员:区民宗局李天才,区城管局冯刚,区环保局王晓峰,区信访局李红梅,区农牧局朱革,区住建局胡定春,区安监局李中华,区交通运输局熊锐,区人社局李江、邱潇、谢传俊,区发改局吴江华,区国投公司廖洪波,区法制办吴平海,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文剑锋,区市场监管局张先学,区经信局路勇,区地税局马洪祥,区民政局王春林,区工商联王坤全,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委维稳办张建新,区扶贫移民工作局唐光辉,太平乡陈彬,务本乡冉镇华,前进镇吴志敏。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委维稳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民宗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信访局,区农牧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国投公司,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地税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审计局,区扶贫移民工作局,太平乡,务本乡,前进镇。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0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