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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918,仁和区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岳洪、张波,区长助理左雪冬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庆书,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罗雪明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局长何汝贵,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徐丹,区总工会经审会主任李林,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林业政策法规。会议要求:区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了解并遵守林地占用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服务项目推进工作。区林业局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区安排部署,加强对毁林开荒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增强老百姓的守法意识,加大对毁林开荒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和处罚,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仁和区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及2017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推进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请示》。会议议定: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审计局《关于审议<仁和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请示》。会议议定:由段建华同志牵头,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运用好审计成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关于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议定:各部门、乡镇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七、会议审议了区住建局《关于审议继续开展农房建设质量监管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由于2017年农房建设质量监管任务较重,同意2017年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农房建设质量监管,标准参照2016年执行,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资金支付。农房建设质量监管职责在区住建局和属地乡镇,确需购买服务时另行研究。

八、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城乡开发中心《关于第三次审议普达BT项目<应收账款质押三方协议>的请示》。

九、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民政局《关于审议解决标准地址门牌制作安装经费的请示》。

十、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民政局《关于审议防汛减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安排及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民政局统筹安排好防汛减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区财政安排相关经费。

十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南管委《关于审议解决迤资园区青富路和金拉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尾款和进度款的请示》。

十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南管委《关于审议解决迤资园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前期征地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财政调集资金,大龙潭乡和南管委抓紧实施,确保9月底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抓紧审定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十三、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科协《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请示》。会议议定:多渠道、多途径提升全区公民科学素质比例,可采取开展农民技能培训颁发结业证书的方式,由区农牧局、区人社局、区科知局、区委党校等部门商议结业证书模板,今后凡培训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的凭证。

十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仁和区环保应急环境问题整改、整治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照“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该办法,由段建华、张波同志牵头,从实际出发,处理好项目和资金事宜。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李江、谢传俊,区林业局包蕾,区财政局李莉,区发改局吴江华,区服务业发展局何松林,区统计局李发国,区农牧局起繁强,区经信局江凌,区审计局赵朝良,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唐光辉,区住建局胡定春、陈天锐,区城乡开发中心刘建华,区土地储备中心陈清春,区民政局王春林,区水务局陈启华,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曹骞予,南管委邓杰,区科知局唐勇,区科协杜海洋,大龙潭乡欧炳洪,区环保局王晓峰。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人社局,区林业局,区发改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统计局,区农牧局,区经信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区住建局,区城乡开发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南管委,区科知局,区科协,大龙潭乡,区环保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