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信息

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772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天华、岳洪、张波、罗雪明,区长助理左雪冬,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萍,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刘文权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副局长王棵,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徐丹,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杨静仁、张桦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了新《环境保护法》,并对近期环保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环保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此项工作绝对不能出问题,不能拖全市的后腿。二是对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必须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自查整改环保突出问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散乱污”企业一律关停拆除,并结合河长制工作 ,加大整治水源保护地环境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三是要牢固树立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园区基础PPP项目建设,切实招大引强,引进有实力的优质项目,促进转型发展。四是环督办及时分解收集到的环保突出问题信息,相关部门要立说立行,发现问题马上整改。高度重视环保信访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何汝贵、陈明标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关于审议唐光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听取各分管口201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在十九大即将召开的背景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由区安监局牵头,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710月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地灾点、重点项目的堆场安全,同时,保障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各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手上,随时督促落实,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

四、会议听取各分管口2017年上半年维稳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二是多措并举,提升化解实效,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三是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做好重大活动、敏感节点的维稳工作。四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问责,履行好信访维稳包案责任。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组建攀枝花市仁和区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围绕服务范围研究确定公司具体名称。二是初步确定公司大的方向和结构,内部具体组成方式等可根据发展需要再调整。三是整合全区可利用的国有资产、资源,聘请专业公司进一步完善方案,由段建华同志把关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四是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以最短时间尽快组建公司。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四号地块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住建局为项目业主。为加快推进仁和区四号地块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区发改局先行组织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复,同时,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加快上述手续办理。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火车南站“商贸城”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工程变更的请示》。会议议定:进一步优化防护绿化带增量设计方案,经费问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以审计结果为准。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土储中心《关于审议川沙路建设涉及我区相关单位办公用房搬迁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照八项规定的原则,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协调搬迁。

九、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土储中心《关于审议将蒙泰储备土地纳入站前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征地范围相关事宜的请示》。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土储中心《关于审议仁和区粮食储备库搬迁过渡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由罗雪明副区长牵头,对过度存放、永久搬迁方案进一步研究完善。

十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民政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活动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文艺晚会主办单位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共同组成,二是文艺演出方案由区重大节日办发文,各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十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武部《关于审议表扬2016年夏秋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政府和区人武部发文表扬。

 

参加会议人员:区环保局王晓峰、王梅,区人社局李江、赖淼波,区卫计局周光亮,区交通运输局熊锐,区农牧局朱革,区发改局吴江华,区水务局陈启华,区财政局袁艳,区委组织部孔靖雪,区委编办张国静,区国投公司廖洪波,区住建局胡定春、李梅,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谢才刚,区粮食局陈贵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南管委邓杰,区土地储备中心陈清春,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李伟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施仪琳,区防震减灾局张开云,区科知局唐勇,区信访局刘胜英,区经信局路勇,区民政局王春林,区人武部陈立志,区文广新局何万杰,团区委罗昌盛。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环保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牧局,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国投公司,区住建局,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粮食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南管委,区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区防震减灾局,区科知局,区信访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人武部,区文广新局,团区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