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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7年3月22日,仁和区十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8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刘文权、刘天华、岳洪、张波、罗雪明,区人武部政委杨赛拉,区总工会副主席王雨燕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庆书,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区长助理左雪冬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徐丹,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冯刚、杨静仁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司法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报区委、人大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政府办《关于审议废止<仁和区营运三轮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该暂行办法已超过了规范性文件使用期限,为加强城市管理,同意废止。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治理城区内人力三轮车工作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城区内人力三轮车治理是维护交通安全、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要以坚决的态度,一干到底。一是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方案;二是加大宣传,将人力三轮车安全隐患宣传到位,形成良好的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巴士网点,方便老百姓出行;四是保障治理城区内人力三轮车工作经费;五是做好维稳预案,防止因三轮车治理造成的不稳定。
四、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拨付富邦公司400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的请示》。会议议定:请区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
五、会议审议并同意南管委《关于审议安排资金支付2017年商行贷款利息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请区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经信局《关于审议拨付仁和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有必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并给予经费保障。规模、布点要进一步认真研究,科学谋划。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经信局《关于审议解决仁和区城镇居民老旧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改造项目部分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该项目属民生工程,本着节约的原则,由仁和电力分公司再次测算成本。由区经信局再进行调查,已纳入棚改的小区不再进行改造,新建的小区不纳入改造,金江片区已托管,不属我区改造任务。区经信局与区目标督查办、市目标督查办对接,再次核定供配电设施改造小区和改造户数,明确目标任务。
八、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煤管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翼腾工贸有限公司干坝塘煤矿关闭退出的请示》。会议议定:企业的合理诉求要尽量协助满足。煤矿关闭要按标准实施,关闭到位,请煤管、安监、国土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挖盗采。加强对已复产复工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有序安全推进。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打私巡查队伍体制机制调整工作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要进一步加强打私工作,经费给予保障。适当增加区煤管局工作经费。同意区矿产资源联合执法大队按7人设置,区、乡两级打私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轮换。
十、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委宣传部《关于审议划拨2017年对外宣传与网络舆情工作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要实施好2017年对外宣传与网络舆情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画册的宣传效应。
十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农牧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仁和区农业创新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议定: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审议。
参加会议人员:区交通运输局熊锐、万显胜,区人社局陈仁海,区经信局路勇,区农牧局朱革,区委宣传部张丹,区司法局胡桂潼,区城管局沈剑,公安仁和区分局陈刚、文剑峰,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国投公司廖洪波,区发改局吴江华,区环保局王梅,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王兵,市住建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廖秦,区煤管局海维洋,区安监局李中华,区法院宋沁,区林业局杨成东,仁和供电公司胡广云,仁和镇高鹏,南管委邓杰,前进镇吴志敏,太平乡陈彬,务本乡缪友志。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任礎军书记,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农牧局,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审计局,区国投公司,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市住建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区煤管局,区安监局,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区法院,区林业局,仁和供电分局,仁和镇,南管委,前进镇,太平乡,务本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