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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九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8-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6年613,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九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春华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耿立文,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莫萃芳、温强、温洮、姚全胜,区人武部政委杨赛拉,区政府办主任岳洪,总工会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庆书,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唐旭光因公请假。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任张金华,区政府办副主任赵春贵、冯刚、杨静仁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火车南站“商贸城”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建设ppp项目采购及合同体系文件的请示》。会议议定:同意所请示内容,并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会后尽快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解决仁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三分之二,剩余三分之一由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与钒钛产业园区、花城新区商议解决。在规划的调整完善过程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多听取相关部门、乡镇的意见建议,做到“多规合一”。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发改局《关于审定仁和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府定价标准的请示》。会议议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分两个档次,一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人员,按照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10%来计算,即1元/月.平方米,二是其他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员,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务工人员等,按照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50%来计算,即5元/月.平方米。

八、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审计局《关于审议<仁和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按程序报区委常委会研究。

十、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消防大队《关于审议实施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有关事项的请示》。会议议定:2016年重点保障消防中队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车经费,同意新建20个左右市政消火栓。平地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事宜需细化方案后再研究决定。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李江,区住建局胡定春、李梅,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区发改局吴江华、康冬,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农牧局朱革,区水务局陈华金,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胡旭东,区交通运输局熊锐,区国投公司廖洪波,区法院许朝晖,区委政法委李泓辰,消防大队周俊,公安仁和分局晏渝,区投促局滕繁荣,区土地储备中心陈清春,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谢才刚,区群众工作局张富强,大河中路街办饶仁寿。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发: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审计局,区法院,消防大队,公安仁和分局,区投促局,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土地储备中心,区群众工作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区农牧局,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投公司,区委政法委,大河中路街办。

<p class="msobodytextindent" style="margin: 0cm 0cm 6pt; line-height: 28pt; text-indent: 14pt;" exactly"="" 1.0;="">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1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