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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5929,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七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耿立文,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唐旭光、温强、温洮、伍从银、姚全胜,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区政府办主任岳洪,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白春林,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副区长莫萃芳因公请假。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财政局局长兰敏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刘建,区政府办副主任王淑云、赵春贵、冯刚、杨静仁、周俊良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仁和镇《关于审议〈上龙潭沟弃土场建设临时用地拆迁安置实施方案〉和〈上龙潭沟弃土场建设临时用地拆迁奖励实施细则〉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弃土场建设。(二)由段建华同志牵头,仁和镇、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实施方案。必须保持政策的一致;取消拆迁奖励;土地丈量必须按新办法由第三方介入丈量;严格审查安置对象,空挂户口一律不允许纳入安置。会后尽快组织研究明确该项目的安置模式,同步研究安置方案。(三)由仁和镇和投资促进局负责,兰敏同志指导,与企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对责、权、利进行明确。一是对投资主体进行明确,只和城投公司有关系,不允许转包。若出现转包情形,立即终止合同。协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安全事故等由城投公司负责。二是对资金承担进行明确,因安置带来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由城投出资,费用中涉及的过渡费标准按我区当前标准执行,资金的拨付与监管严格按我区相关规定执行,并对相关税费的缴纳进行明确。三是明确相关手续完善的主体是投资方,由区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负责协调。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仁和镇《关于审议民族中学安置点货币化安置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该安置方案,由仁和镇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段建华同志审核,区政府办公室要在文字表述上把关。(二)成立民族中学货币化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段建华同志任组长,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区土地储备中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负责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解决。2012年以后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2012年以前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三)原测算文件作为此方案的附件,作为方案的主要依据。要对集体和个人的分摊比例进行明确。(四)由区扶贫移民局、仁和镇负责,对安置对象进行甑别,具备资格的人员名单由民族中学货币化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并存档。(五)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快推进棚改项目执行进度。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审议原攀昆联合带钢厂货币化安置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为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仁和镇和区土地储备中心与攀枝花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原攀昆联合带钢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协议》,现因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原则同意企业提出终止协议的请求。(二)企业要终止协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必须符合《宝灵寺周边景观打造投资合同》且一并签订,相关土地上市交易过程中,企业必须参与竞价;二是要以保证金的形式强化《宝灵寺周边景观打造投资合同》的执行;三是必须明确由企业负责完成相关道路的建设并移交政府;四是由段建华同志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明确终止协议企业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同意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和润房地产公司协商,将其作为安置房房源,价格由区国投公司董事会明确并向区政府报告。(四)加快安置协议的签订,做好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保证涉及群体稳定。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审议渡仁西线和润小区段城市配套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土地储备中心、区财评中心负责,加快推进道路施工设计方案的财评工作。(二)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照会议要求对《渡仁西线复线和润小区段城市配套道路项目建设合作协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段建华同志审查后,尽快与中铁十一局签订合作协议。

    五、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农牧局《关于审议解决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项目进度款的请示》。会议议定:按十一届区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确定的原则执行,总资金量不变。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国土仁和分局《关于审议新庄飞机湾钒钛磁铁矿普查探矿权公开出让相关问题的请示》。会议议定:同意按照高位设置不贱卖的原则进行拍卖,最终以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决定为准。

 

参加会议人员:区发改局王春林,区住建局刘志强,区农牧局朱革,区审计局赵朝良,区林业局艾江南,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李兆兵,区土地储备中心陈清春,区国投公司廖洪波,区南管委尹平,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仁和镇高鹏、欧炳洪,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刘建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