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信息

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5731,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军主持。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唐旭光、莫萃芳温强、姚全胜、伍从银,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区政府办主任岳洪出席了会议。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耿立文,副区长温洮因公请假。财政局局长陈公林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刘建,区政府办副主任王淑云、赵春贵、冯刚、杨静仁、周俊良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了信访条例》。会议要求:(一)各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特别要重点处理好几个方面的信访工作。一是因征地拆迁安置产生的信访问题;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的信访问题;三是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产生的信访问题;四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群众因问题解决不满意,以及各方面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缠访、闹访问题。(二)各班子成员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既要按进度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又要及时着手化解各类信访问题。(三)要严格践行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依法办、严格办”的原则,切实减少和化解我区不稳定因素,树立正确的导向。(四)由区信访局牵头负责,建立完善我区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及时分析排查各领域不稳定因素。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乡镇、部门和各区级领导工作职责,并加强督查考核。(五)区政府各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大分管领域信访维稳问题的解决力度,2015年8月29日前将推动落实情况向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使用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由区财政局负责,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方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二)债券使用要遵循几个原则。一是债券使用要符合此次省、市债券使用有关规定;二是要优先解决我区财政已安排其他资金偿还的有关资金;三是优先用于归还集合委托贷款相关债务;四是优先要用于置换即将到期贷款和利息较高的贷款。(三)由区财政局负责,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按照长短期合理搭配的原则,明确我区有关债券使用期限。(四)由区财政局负责,制定我区近期到期贷款还款方案,并在方案中对还款资金来源予以明确。(五)方案优化后由耿立文同志审查,并向区委主要领导报告后执行。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市场化商品房安置政府指导价格形成机制及2015年政府指导价格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并请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形成我区暂行办法,文件中要明确该办法仅适用于2015年。(二)要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是要实行体制内评估和中介评估两条线,政府与各中介机构各占一方,综合评估得出结论。二是要建立评估机构选择办法,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实行招投标管理。(三)可以参考国家对经济适用房开发企业的利润要求,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利润。(四)严肃工作纪律,在政府指导价格正式公布前,严格信息保密。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关于审议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原则同意按规定提高村(社区)办公经费,新办公经费标准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二)由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负责,建立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经费支出管理,要明确乡镇是村级办公经费的管理主体。(三)由莫萃芳同志负责,加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由段建华、温强同志负责,做好相关社会治理工作,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对城市脏乱差、彩钢瓦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整治。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教育局、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增加大河中心礼堂装饰及部分功能设施的请示》。会议议定:(一)为满足市七运会、自驾游博览会及今后区内部分会议功能要求,原则同意补充吊顶、空调等增量。(二)工程增量要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办理。一是新增空调、吊顶等部分要按设计变更相关要求和程序,对原设计屋顶结构荷载进行论证和审查,必须保证结构的安全性,并由区住建局负责,对设计单位制定的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二是要明确设计变更后的消防要求是否有变化,按照消防要求完善设计方案;三是工程增量的价格按相关规定办法确定;四是需采购的设施、设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三)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区国投公司牵头办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10月30日前全面交付使用。

    六会议听取了公安仁和分局《关于近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以及当前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的报告》。会议议定:(一)各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近期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整改力度,汲取经验教训。(二)对于我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新城区范围内的,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消防设施的配备,并在消防验收过程中予以落实;属老旧城区范围内的,消防问题要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予以整改落实;近期不改造的,要逐步配备消防设施。(三)由区公安分局负责与厂家协商采购,增配一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费用纳入明年财政预算。消防训练塔相关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解决。其余资金由区公安分局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四)消防中队要多向支队汇报,对历史遗留问题中有重大隐患的,需及时纳入整改的,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监察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政府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要将此项制度建立成我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二)各班子成员必须执行好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岁末年初和重要时间节点及时与分管联系的区级部门、派出机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了解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多提醒、多要求、多解决问题。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监察局《关于审议仁和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区政府党组会上陈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情况方案(试行)的请示》。会议议定:按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发文执行。

 

参加会议人员:区委组织部孔靖雪,区信访局刘胜英,区住建局刘志强,区教育局张兵,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罗洪波,区发改局杨华胜,区财政局袁杰,区审计局赵朝良,区土地储备中心陈清春,区民政局周光亮,区卫生局程刚,公安仁和分局王坤,市公安消防支队仁和大队杨前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