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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2-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4年11月26日,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礎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耿立文,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唐旭光、温洮,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区政府办主任岳洪,区总工会副主席王雨燕出席了会议。副区长莫萃芳、温强、王松标因公请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会议。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刘建含,区政府办副主任王淑云、赵春贵、冯刚、杨静仁、周俊良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切实按照八项规定和新常态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认真清理,严格审批,落实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资产。区政府同志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相关细则、实施办法,要由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区监察局进行纪律性审查。(二)2015年,除必要的执法用车外,仍然冻结购置其他新车。同时,要按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做好公车的处置工作。(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严格管理车辆编制,区编委办、财政、监察部门要参与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超编车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仁和镇《关于审议仁和区思源小学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财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仁和镇负责,对有关方案特别是资金方案进一步核实完善。(二)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方案中要明确“一个安置对象只能补偿一次、安置一次、奖励一次,新修的无合法手续的不予补偿”。安置房的回购价要清楚,超面积的第一个10平方米的价格要提高。两补费必须规范使用,保证安置。委托第三方进行实物丈量,严格要求,统一标准。安置工作与民族中学安置点统筹进行,节约资源。(三)由仁和镇负责,立即启动地勘工作,协助地勘单位进场,教育局要加强协调,确定进场时间。严格按招投标程序,按照规定来管理项目。区教育局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四)开展设计方案审查工作。由区教育局与设计方沟通,要结合当地实际,减少廊道,多增加绿荫。设计方案由教育、建设口审查把关,报送区规划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市规委会审批。(五)整合城区教育资源,大河中学重点发展高中教育,初中部可向该校转移。(六)为区人民医院发展预留土地,今后环保局、气象局搬迁后,除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其他土地留给区人民医院进行二期建设,修建综合性住院部,把区人民医院建成二级甲等医院。

        四、会议审议了区城建综治办《关于审议仁和城市控规区农村临时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由段建华同志牵头,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五、会议审议了区城建综治办《关于审议仁和区城市规划区整治“两违建筑”工作方案(试行)的请示》。会议议定:(一)该项工作纳入“急难险重”工作任务考核。(二)要整合力量,组织各乡镇、村组积极参与,实行网络化管理,每天巡查,发现问题,整合力量及时治理。(三)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要做好举报人员信息的保密工作,由区城建综治办负责,制定相应的举报奖励办法。(四)区财政保障工作经费,必须合理合规使用。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府法制办《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制度〉的请示》。会议议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审议〈仁和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联办理机制〉、〈仁和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对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区编委办、区发改局配合,凡是没有上级规定的一律取消。(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工作要与机构改革工作结合开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三)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联审批工作方面,要解决互为前置、相互限制的问题。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南管委、区国投公司《关于审议继续为富邦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温洮同志负责,督促区南管委加快推进与钢城集团的合作。(二)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该项目予以支持。(三)富邦公司要对2#高炉开炉的时间进行明确承诺。(四)向区委常委会报告。

 

 

      参加会议人员: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李兆兵,区审计局雷本琼,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杨林,区城乡规划建设综合治理办公室杨应军,区人社局陈虎,区住建局黄远琼,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仁和区规划分局刘述清,区城管局沈剑,区国投公司廖洪波,区南管委邓杰,区金融办袁艳,区政务服务中心黄宏疆,前进镇杨忠,总发乡刘占录,仁和镇欧炳洪,大河中路街办饶仁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