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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4年7月2日,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礎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耿立文,副区长唐旭光、莫萃芳、温强、王松标,区长助理李东,区政府办主任岳洪,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因公请假。区委副书记魏胜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应邀参加会议。区财政局局长兰敏,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刘建含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耿立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按照清理公务员在企业任职工作的相关要求,免去廖洪波同志仁和国投公司总经理职务。直至有新的安排之前,廖洪波同志作为仁和国投公司临时负责人,务必继续全权负责仁和国投公司各项工作。(三)区人社局要按程序规范办理陈华同志的辞呈和何松林同志任职事宜。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仁和区调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奖励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对“一事一议”的目的意义进行详细说明,明确奖补的原则。(一)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对贫困线以下的村重点支持,防止一刀切,建立奖补标准调整机制,适时对各村进行调整。(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项目质量、项目管理水平、调动群众主体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及时下调奖补标准。(三)增加10%的财政奖补份额作为绩效考核奖励。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关于补充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招录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要高,医德要好。(二)乡镇卫生院临床护理人员招考年龄条件调整为35周岁以下。(三)此项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内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卫生方面急需整改三个问题,一是对卫生医疗队伍施行绩效管理,调动积极性;二是补充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素质,解决“小病不治,大病治不了”的问题;三是把瓜子坪医院纳入新农合,解决务本乡新农合报销不便的问题。目前,三个问题已整改。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农牧局《关于审议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及2014、2015年资金预算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登记卡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在此范围上确权。(二)成立领导机构,由谭明安同志任组长,唐旭光、王松标同志任副组长,在农牧部门设办公室。(三)采取一次招标,分期付款的方式推进工作,在招标文件上要明确体现。(四)由财政局负责,对相关经费严格审查。(五)全区航拍全部采用1:2000的比例进行。
五、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使用中央政法转移资金购买法律援助专用车辆的报告》。会议要求:按相关程序办理。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煤管局《关于审议仁和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研究解决好煤炭采空区移民安置问题。(二)兼并重组后的煤矿开发主体,必须为在仁和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三)加快复工复产工作,由温强同志负责,向分管副市长汇报,积极协调火工产品,保障企业生产需要。(四)由区安监局、区煤管局负责,加强管理,及时协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快推进矿权的重新设置工作。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安监局《关于审议进一步加强仁和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我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强化监查执法、强化事故查处、强化隐患整改入手,全面提高乡镇(街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的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全力控制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二)各乡镇(街办)要保障安全工作经费,通过聘用、兼职等方式配备安全监管员,不得增加编制。(三)区政府可以每年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50万元,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按比例兑现,由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五)安全生产罚没款在上缴财政后,全部安排为安全工作经费。(六)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区安监局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审查、核定,并对其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全封闭安全培训。(七)由区安监局负责,与我区所有分支银行签订协议,凡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各支行不得予以融资。(八)在实施方案中要对区安监局的工作责任进行明确。(九)进一步完善后,向区委常委会通报。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肖文龙,区发改局毛远兵,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杨林,区卫生局程刚,区农牧局李丽英,区林业局艾江南,区司法局胡桂僮,区煤管局李中华,区安监局李磊,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刘建含,区政府法制办雷继元,区政府办王淑云、冯刚、赵春贵、周俊良。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总工会。
报送:陈可红书记,任礎军区长,谭进主任,孙永发主席。
发: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局,区农牧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