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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5-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4年3月7日,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五十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礎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唐旭光、莫萃芳、温强、王松标,区长助理李东,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出席了会议,副区长杨清国,区政府办主任岳洪,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因公请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应邀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请示》。(一)由区财政局牵头,认真细化预算安排,统筹资金调度,确保今年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要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在增收方面,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收征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乡镇要加大对上协调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在节支方面,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今年“三公”经费预算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削减10%。要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原则上不再采购一般性公务用车,因工作需要,确需购置特种执法车辆的,必须按程序报区政府研究同意。(三)各类发展基金的80%部分资金都必须安排用于项目上,剩余的20%资金由各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四)要规范接待,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接待标准,实行接待清单制。以区委、人大、政协名义接待的,由区委副书记签字负责,以区政府名义接待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签字负责。(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大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预算执行到位。(六)由区财政局负责,提前谋划,将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明年预算编制情况纳入明年人代会进行审议。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普达阳光国际康养度假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财政局牵头,土储、前进镇等单位配合,认真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由温强同志审核把关后发文实施。(二)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同时,以年度为单位加强审计,做到一年一审计。(三)征地拆迁工作要坚持“三公开”原则,做到政策标准公开、实物调查公开、补偿结果公开。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普达阳光国际康养度假区公共基础设施工程投资bt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财政局牵头,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前进镇等单位配合,认真修改完善管理办法。(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加强资金管理,一个月检查一次账务。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成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米易至攀枝花段仁和区境内临时用地补偿实施方案的请示》。
参加会议人员:区发改局毛远兵,区监察局滕繁荣,区审计局赵朝良,区林业局汪友景,区水务局赵海涛,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李兆兵,大竹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王滨,区土储中心吴志敏,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谢才刚,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杨林,前进镇杨忠,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刘建含,区政府法制办雷继元,区政府办赵春贵、冯刚、杨静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