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重大会议信息

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5-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4年2月21日,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区委常委、副区长段建华,副区长唐旭光、莫萃芳、王松标,区长助理李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岳洪,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副区长杨清国、温强因公请假。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白春林,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副局长郭永华应邀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会议要求:区政府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政府自身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教育活动。要着眼于思想教育,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着眼于方法实践,切实把群众路线作为解决发展问题的法宝;要着眼于群众利益,切实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查找政府工作的不足;要着眼于问题导向,切实查找政府班子及其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要着眼于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切实解决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的问题;要着眼于推动发展,切实以发展成果解决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会议议定:(一)当前,区政府领导班子要切实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相关理论知识,解决用什么镜子来照自己的问题;二是突出边学边查,通过学习发现问题,重点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突出立查立改,按照“问题不过夜”原则,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由区政府办负责,立即成立区政府党组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三)由魏胜利同志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完善区政府相关议事规则。(四)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区政府在抓工作推动过程中,要及时向区委报告相关情况并传达区委相关要求。(五)区政府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担当能力,切实帮助、指导各乡镇、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

    二、会议审议了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相关议题。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关于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

   (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审定仁和区2013年度急难险重项目考核结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急难险重项目的总牵头人,对未完成项目负有连带责任,只要有未完成项目的情况,就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逗硬奖惩。二是2014年继续实行赏罚分明的急难险重项目考核办法,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及领导抓项目的积极性。三是报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三)会议审议并同意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审定仁和区2013年度综合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的报告》。会议议定:一是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更加注重日常考核,减少年终集中考核内容,精简考核程序,原则上不再新增年终考核内容,对确需纳入年终考核的工作,必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二是对于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会议上进行过经验交流发言的工作可以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加分。三是报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关于审议2014年急难险重项目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和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急难险重项目进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一类项目进行管理。二是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要进一步梳理完善项目,做到工作内容清楚、目标明确、责任锁定。三是报请区委常委会审定。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安监局《关于审议201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及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   (一)要严肃工作纪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二)前进镇、太平乡和务本乡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煤矿安全的分管领导以及煤管所所长纳入安全工作考核范围,实行安全风险抵押考核。(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区政府常务会至少每个季度专题研究部署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至少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至少每个月检查一次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至少每半个月检查一次,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和区安监局、区煤管局要加大检查频次,随时检查。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查,防止问题不落实,责任不到位。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煤管局《关于审议仁和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安全的意识,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工人安全知识和生产技能培训,确保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要把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到生产一线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作。要督促企业加大投入,加快出入井视频监控系统、瓦斯综合治理系统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三)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检查清单制、驻矿安监员制等管理制度,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水平,确保煤矿复产复工期间不出现安全事故。与此同时,要重点抓好其他非煤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农村道路、公共安全等安全生产。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肖文龙,区发展和改革局王春林,区经信局李发国,区农牧局朱革,区统计局陈全,区安监局李磊,区投资促进局兰敏,区煤管局李中华,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王兵,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刘建含,区政府法制办雷继元,区政府办王淑云、冯刚、赵春贵、周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