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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6-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3517,仁和区十一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礎军主持。区委常委、区长助理李乃东,副区长杨清国、唐旭光、莫萃芳、温强、段建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出席了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副区长王松标,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因公请假。区委副书记陈建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忠能,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局长陈明标应邀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同意区人社局《关于审议吕小平同志免职的请示》和《关于审议杨清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会议要求:(一)按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二)杨清国同志担任大竹河水库管理局局长后,要切实加强对大竹河水库管理局的领导和管理,加快枢纽工程和渠系建设,加强建设管理过程中问题的整治、整改,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工程今年顺利实现蓄水验收。(三)吕小平同志免去副区长职务后,区土储中心、区城乡建设开发中心、区旅管委等部门由温强同志负责。

二、会议审议并同意区监察局《关于给予罗雪清行政开除处分的请示》。会议要求:(一)各级领导在加快推进日常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对干部的纪律监督和提醒,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干部清清白白。(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资金使用量较大的部门的监督力度,切实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移民后扶整村推进示范片建设2013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项目专责组,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二)在实施过程中,要将项目同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产业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农口其他项目的实施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三)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四)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在“急难险重”项目工作经费中统筹考虑解决。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攀枝花飞机湾钒钛磁铁矿详查探矿权市场化配置工作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同意采用市场化方式配置飞机湾钒钛磁铁矿探矿权。(二)公开出让条件设置必须坚持两条原则。一是资源就地转化,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三)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要就飞机湾钒钛磁铁矿基本情况、采取市场化配置的原因、出让条件设置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环保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作为五创联动工作之一,仁和区创模工作要按照不拖全市后腿的要求来推动,确保创建成功。(二)要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指标,突出重点,强化执行。有针对性地将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指标与全区急难险重项目同安排、同落实。(三)要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发展不快、发展质量不高仍然是当前仁和区最主要的矛盾,因此要加快经济发展,做大经济总量。工业上要重点加快发展机械制造业,三产服务业上要加快物流业、传统餐饮等产业发展。(四)要完善机构,提高能力,加强监管。要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在具体项目上把住选址、工业和治理三个关口,确保污染达标排放。同时,积极向省市环保部门争取监测、检查等仪器设备支持。(五)2013年创建工作要以生态区创建通过省环保厅技术核查为抓手,加快推动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1个创建项目。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仁和镇《关于审议仁和区宝灵片区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根据房屋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征地拆迁中所涉违章建筑补偿标准。(二)仁和镇要加强两补资金管理,两补资金必须按规范要求使用于农民生活安置。(三)由区财政局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启动宝灵片区征地拆迁工作,待项目招商完成后,征地拆迁费用返还于区财政。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关于审议实施仁和区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追加任务相关事宜的请示》。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安监局《关于审议<攀枝花市仁和区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的请示》。

参加会议人员:区人社局陈虎,区发改局毛远兵,区住建局刘志强,区环保局夏俊,区民政局赵必成,区土地储备中心吴志敏,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李兆兵、胡旭东,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曹骞宇,仁和镇廖奕,区政府法制办雷继元,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刘建含,区政府办王淑云、冯刚、赵春贵、杨静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