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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3年3月30日,区政府召开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礎军主持。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胜利,区委常委、副区长吕小平,副区长杨清国、莫萃芳、温强、段建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声强出席了会议。副区长唐旭光、王松标,区人武部部长付建忠,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德禄因公请假。区委副书记陈建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庆文、区政协副主席王游国、区财政局局长唐忠、区监察局副局长郭永华应邀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财政局《关于审议进一步调整仁和区乡镇财政体制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乡镇财政体制调整既要体现激励和倒逼作用,又要体现财政基本保障功能。(二)新的乡镇财政体制要做到:一是扩面,将应该纳入财政保障而旧体制未覆盖的工作纳入新财政体制保障范围;二是提基,保障力度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有所加大;三是增项,将急难险重项目工作经费作为补助一并考虑。(三)将各单位职工分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类,分别测算人均财力。(四)与旧体制相比,调整幅度不宜过大。(五)修改完善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民政局《关于审议开展省双拥模范区创建工作相关事宜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创建工作,加强与区人武部沟通协调,发挥部门联动,确保创建成功。(二)同意在原预算经费10万元的基础上,从区长基金中增加5万元工作经费。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区发改局《关于审议仁和区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编制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加强宣传教育,使节能环保成为每个公民,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生活态度。(二)城市建设中,要加大公共设施前期投入,加强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降低运行成本。(三)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节能减排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向各单位分解下达节能减排指标任务。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城管局《关于审议解决2013年仁和灯会缺口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胜利同志牵头,组织审计部门对灯会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审核后,由财政予以解决。(二)由区城管局牵头,提前做好2014年春节美化亮化方案。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仁和镇《关于审议解决下沙沟居民小组征地遗留问题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对下沙沟居民小组已征未补偿土地依法进行补偿。(二)农民安置房建设设计费、勘察费按实际发生予以支付,监理费是否由政府承担的问题由魏胜利、吕小平同志牵头研究后确定。(三)仁和镇要与安置户签订协议,终结征地遗留问题,同时明确规定安置房的建设品质和时间进度。(四)区财政局抓紧筹集资金,及时予以拨付。(五)要严格管理使用两补费用,新征地的两补费用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国土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烟办《关于审议仁和区2013年度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同意采用民办公助的形式实施项目。(二)区烟办要加强工程管理,指导乡镇、村组组织好施工单位比选,确保选出一支有资质、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三)区烟办要组织一支技术能力强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四)由区烟办、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对项目进行包装,将民办部分列入投资总量,项目投资额以中介机构评定价格为准。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林业局《关于审议成昆线米易至攀枝花段改造工程田房箐隧道DZ-TF-06号钻孔临时占用林地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林业局书面告知企业,区政府同意其临时占用林地,但砍伐指标需要业主自行向省林业厅申请取得。(二)区林业局要加强伐木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三)同意授权区林业局与四川凉山地质勘查公司签订相关补偿协议。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审议解决煤炭采空沉陷区农村居民搬迁补助资金的请示》。会议议定:(一)由区财政在收取的煤炭采空区农村居民搬迁安置补偿费中解决由政府出资搬迁的90户危房户搬迁安置费。(二)由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属地政府负责,认真梳理核实企业垫资搬迁安置相关情况,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逐年返还企业垫资费用。(三)企业垫资进行移民安置,要做到统一安置方案、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实施验收。(三)今后采空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主体为属地乡镇政府,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政策把关和验收。(四)由区财政局、区煤管局和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针对全区采空区移民安置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后报市政府,争取更多支持。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煤管局《关于审议增加煤矿驻矿安监员并提供煤矿驻矿安监员工资待遇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同意增加10名煤矿驻矿安监员。(二)驻矿安监员管理以乡镇为主,区煤管局、区安监局参与,同时要定期交流。

  十、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一)各分管领导、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吸取西区“8.29”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煤管、安监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将监管重点放在煤矿生产上。检查中要注意把握重点,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生产作业面是否规范,瓦斯监管治理是否到位,水害治理是否到位,火工产品管理是否规范等。(三)要认真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把工作力量沉下去,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安全监管到位。

  十一、会议听取了区爱卫办《关于仁和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要求:2013年的爱国卫生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区城管局要牵头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牵头做好餐饮店管理工作,区工商局要牵头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区爱卫办和区城管局要牵头做好河道蚊虫治理工作。

  十二、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在城市规划一般控制区内建筑用页岩矿采矿权延续的请示》。会议议定:(一)同意总发兴光永红建材厂采矿权延续两年,但企业必须承诺采矿权到期后自觉依法进行关闭。其余采矿权到期的一律依法关闭。(二)由国土牵头,税务、电力、公安、工商、属地乡镇等配合,成立工作小组,确保企业关闭工作完全彻底。

  十三、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关于审议解决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实地抽检经费的请示》。会议议定:同意按照25%比例进行实地抽检。

  参加会议的人员:区发改局王春林,区住建局刘志强,区民政局罗宏儒,区林业局艾江南、汪友景,区煤管局李中华,区爱卫办刘玲,区卫生局程刚,区安监局蒋加明,区城管局沈剑、颜忠亮,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胡旭东、张朝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侯宗安,区烟办李维武,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郑压帝、曹骞宇,仁和镇杨应军,大河中路街道江旸,务本乡叶再平,区政府法制办雷继元,区政府办冯刚、王淑云、赵春贵、杨静仁、周俊良。